台海网7月5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为解决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停考后尚未完成学业的学历文凭学生的遗留问题,昨日省自考办正式制定了部分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课程过渡顶替办法。
办法规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消后,学生可转入自学考试任一专业继续学习。凡按统一安排指定学校转入自学考试相对应专业继续学习的,可根据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相应专业课程顶替表规定执行。
凡按统一安排指定学校转入自学考试相对应专业继续学习的,须在2008年7月1日前通过一门该专业自学考试课程考试,以建立自学考试考籍档案。2008年7月1日后不再执行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相对应专业课程过渡顶替办法。
2007年7月后不再增加安排学历文凭考试。学生可根据原学历文凭考试专业课程设置选择参加10月的相应课程的自学考试,在2007年年底前用自学考试合格成绩顶替学历文凭课程成绩,仍可发给学历文凭毕业证书。